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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武鸣区招商服务中心招聘启事

发表于:2024-04-30 作者:MOA人才网编辑
编辑最后更新 2024年04月30日,为进一步加大招商引资工作力度,创新招商引资方式,提高招商引资工作的服务质量,经城区党委、政府同意,成立南宁市武鸣区招商服务中心,现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2名。具体如下:一、招聘人数面向城区机关事业单位利用

为进一步加大招商引资工作力度,创新招商引资方式,提高招商引资工作的服务质量,经城区党委、政府同意,成立南宁市武鸣区招商服务中心,现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2名。具体如下:
  一、招聘人数
  面向城区机关事业单位利用城区财政资金在聘的编外工作人员选拔8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4名。
  二、招聘条件
  (一)年龄:年满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
  (二)性别:男6名,女6名。
  (三)学历: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财经、计算机管理及汉语言文学类等专业。
  (四)有从事相关招商引资工作经历或掌握投资项目资源的优先。
  (五)其他要求
  1.拥护中国共产党,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未受过党纪、政纪处分和治安管理及刑事处罚;
  2.具有计算机操作技能;
  3.形象气质佳、普通话标准,有胜任工作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
  4.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身体健康。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应聘者持个人简历、本人身份证件、毕业证书及其他相关证件原件、复印件(机关事业单位在聘人员提供聘用合同)到武鸣区投资促进局行秘股报名(地址:武鸣区政府大院内)。报
  名时间:2017年8月7 日-8月18日。 (二)面试。城区党委、政府组成面试考察小组对应聘人员进行统一面试。 (三)体检。面试结束后,根据报考人员的综合情况按照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选(体检不合格的根据面试成绩按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聘用。根据工作岗位的要求,在面试、体检和考察合格的人选中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聘用人员试用期为一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实行一年一聘;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除劳动合同;聘用人员提出解除聘用合同的应提前一个月告知单位。机关事业单位聘用的人员一年内解聘的由原聘用单位重新安排工作。
  四、薪金待遇
  采用工资﹢绩效奖励的方式。工资按照《武鸣县机关事业单位利用财政资金聘用人员工资福利待遇管理暂行办法》执行,享受应有工资福利待遇;绩效奖励由城区财政按人均2000元/月拨付,个人奖励性绩效工资实行年度考核,视年度绩效考核等次分配。
  五、其他

  本公告由城区党委、政府招聘领导小组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771-6231880,联系人:潘英文。


南宁市武鸣区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 南宁市武鸣区投资促进局

2017年8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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