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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城港市群众艺术馆 公开招聘聘用制工作人员简章

发表于:2024-04-28 作者:MOA人才网编辑
编辑最后更新 2024年04月28日,因工作需要,我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招聘岗位要求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名。具体招聘资格条件等详见《防城港市群众艺术馆招聘聘用制工作人员需求情况表》(附件1)。

因工作需要,我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要求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名。具体招聘资格条件等详见《防城港市群众艺术馆招聘聘用制工作人员需求情况表》(附件1)。

二、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热爱工作,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二)具有履行岗位职责的文化程度、知识、能力,具备应聘岗位所需的任职资格和技能要求;

(三)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具备应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五)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曾被开除公职或者因违规违纪被解除劳动合同、聘用合同和聘任合同的人员;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本次招聘工作按照报名(资格审查同时进行)、面试考核、决定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7年7月28日-2017年8月20日

2.报名方式:可以现场报名,也可以通过传真、E-mail方式报名。

3.报名地点:防城港市群众艺术馆(四楼405办公室)。

4.联系方式:联系人:邓珍珍,电话:0770-2826616

电子邮箱:fcgqyg@163.com

5.报名要求:

(1)报名时须如实填写《防城港市群众艺术馆公开招聘聘用制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报名者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等证件原件(审核后退还本人),并提供复印件一式两份,以及近期1寸蓝底免冠正面彩照3张(以及电子版)。

(2)通过传真、邮箱报名的,如报名时不能提供材料原件,须最迟于面试考核前携带有关材料原件(审核后退还本人)到市群众艺术馆办公室405审验。逾期未审验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

(3)凡报名者提供情况不实,一经发现即取消面试资格。

(二)面试考核

经资格审查合格的应聘人员,由我单位组织进行现场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及面试考核办法另行通知。

(三)体检要求

根据面试成绩,确定拟聘用人选,对拟聘人员参照公务员体检录用的标准进行体检。体检应当在防城港市群众艺术馆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自理。

(四)试用聘用与薪酬待遇

1.经资格审查、面试、体检合格后,聘用人员须进行试用,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由防城港市群众艺术馆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合同期一年。

2.工资待遇为2800元/月(含五险一金),试用期工资2500元/月。聘用期满前,聘期内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的,经本人书面申请,并取得单位同意,可重新签订聘用合同。

四、其他事项

本简章未尽事宜由防城港市群众艺术馆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770-2826616。

附件:1.防城港市群众艺术馆招聘聘用制工作人员需求情况表

2.防城港市群众艺术馆公开招聘聘用制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防城港市群众艺术馆

2017年7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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