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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玉林市公安局警务保障中心“双向选择”公开招聘体检考察公告

发表于:2024-04-29 作者:MOA人才网编辑
编辑最后更新 2024年04月29日,广西人事考试网快讯: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和《关于贯彻执行〈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的补充通知》(玉市人社发〔2012〕


  广西人事考试网快讯: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和《关于贯彻执行〈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的补充通知》(玉市人社发〔2012〕116号)等有关文件规定,经研究,决定对我局警务保障中心2016年在广西大学"双向选择"招聘会拟聘用人员进行体检考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体检人选
  体检人选为2016年我局在广西大学举办的"双向选择"招聘会与警务保障中心签订《广西玉林市事业单位招聘人才聘用协议书》的人员,具体名单见附件《2016年玉林市公安局警务保障中心"双向选择"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人选》。
  二、体检
  (一)体检时间安排:2016年7月25日。进入体检人选的考生,请于7月25日上午8:00前到玉林市公安局二楼会议室报到。考生不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报到的,按自动放弃体检和招聘资格处理,不再另行组织体检。
  (二)体检严格参照照自治区人事厅、自治区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桂人发〔2005〕29号)、自治区人事厅、自治区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桂人发〔2007〕37号)和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卫生厅《转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桂人社发[2010]29号)等文件组织实施。
  对《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中的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安排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博(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安排当场复检。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体检实施机关和体检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对复检项目严格保密。原则上,非当日当场复检的项目,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
  (三)参加体检的考生须携带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等原件和复印件进行验证,并携带4张近期1寸彩色证件照片。
  (四)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预收310元)。
  三、考察
  (一)进入考察的人选:进入体检的人选中,经体检合格的人员。
  (二)对考察人选进行报考资格复审。报考资格复审主要核实报考者是否符合报考岗位的报考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供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三)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报考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素质与能力、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以及报考资格复审结果。
  (四)考察组将会在考察期间就考察事宜与考察人选联系,请考察人选注意保持通讯畅通。
  (五)体检、考察人选的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如有改变,请及时告知玉林市公安局警务保障中心(联系电话: 0775-2582297)。
  四、其他注意事项
  (一)体检前三天内,请您保持正常饮食,勿饮酒,避免剧烈运动。体检当天上午须空腹,空腹检查项目:抽血检查、B超检查、尿常规。
  (二)妇女检查注意事项:妇科检查前应排空小便,女士例假期间,不宜做妇科及尿常规检查。
  (三)体检的其他需要注意事项,待体检人员集中后再行宣布。

  附件:2016年玉林市公安局警务保障中心"双向选择"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人选

玉林市公安局
2016年7月19日

2016年玉林市公安局警务保障中心"双向选择"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人选

序号姓名性别籍贯毕业院校专业招聘职位成绩所在职位排名
1黄靖真玉林广西师范大学汉语言文学工作人员二89.81
2尹文梅玉林华东交通大学汉语言文学工作人员二82.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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