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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北海市银海区特岗教师面试资格复审公告

发表于:2024-04-30 作者:MOA人才网编辑
编辑最后更新 2024年04月30日,广西人事考试网快讯:广西人事考试网快讯: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财政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编委办《关于做好2016年特岗教师招聘工作的通知》(桂教特岗〔2016〕1号)和北海市银海区教育局、财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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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人事考试网快讯: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财政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编委办《关于做好2016年特岗教师招聘工作的通知》(桂教特岗〔2016〕1号)和北海市银海区教育局、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编委办《2016年北海市银海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招聘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特岗教师"招聘方案)的有关规定,为做好2016年北海市银海区特岗教师招聘面试资格复审工作,需由通过网上资格审查人选(具体人员名单见附件)提供有关材料。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人员的确定

根据自治区教育厅、财政厅、人社厅、编委办《关于做好2016年特岗教师招聘工作的通知》(桂教特岗〔2016〕1号)规定的招聘对象和条件,经网上报名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人员名单见附件)。

二、报送资格复审材料的时间、方式

(一)面试资格复审报到及资格复审验证时间和地点

1.时间:2016年7月11日-15日,上午8:30-11:30,下午15:30-17:30。

2.验证地点:北海市银海区政府大院后楼银海区教育局人事股612室。电话:0779-3215032。

(二)面试资格复审报到要求:参加复审的考生须亲自携带以下材料原件进行验证(所提供的材料齐全并均为原件),同时提交A4纸复印件各1份(按以下顺序装订成册,并附材料目录)。

1.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

2.毕业证、学位证(2016年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无法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原件的,应提供毕业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但必须在2016年7月29日17::30前提供毕业证,否则将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3.教师资格证(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普通高校全日制往届本科毕业生,在资格复审时可提供与报考岗位要求相应的申报教师资格认定的有关材料[包括户籍证明或人事档案托管证明、中小学教师资格国家统一考试合格证明、岗位要求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相应等级证书、《思想品德鉴定表》、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医院出具的《广西教师资格认定体检表》等],但必须在2016年7月29日17:30前提供教师资格证。)

4.全日制专科毕业生需提供专业是师范教育类相关证明材料(如主修课程成绩表或学校证明等)

5.教育教学实践经验的证明材料

6.参加过"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且有从教经历的志愿者和参加过半年以上实习支教的师范院校毕业生优先聘用有关证件材料等。

考生须携带上述相关证件、材料,按以上规定时间及要求到指定地点报到,并进行验证。考生未提供相关证件、材料,或提供的证件、材料不齐全或纸质材料原件与复印件和网上填报信息不一致的,按规定认定为不符合报考条件,取消面试资格,相关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考生不按规定时间和要求参加资格复审视同自动放弃面试和聘用资格。

具体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公告。

附件:2016年北海市银海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网上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名单.xls


北海市银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北海市银海区教育局

2016年7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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