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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州市鹿寨县2016年第二次事业单位免笔试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发表于:2024-04-29 作者:MOA人才网编辑
编辑最后更新 2024年04月29日,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柳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柳政发[2006]69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计划免笔试招聘专业技术人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柳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柳政发[2006]69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计划免笔试招聘专业技术人员11名。现就有关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招聘的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年满18周岁: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有报考岗位一致的资格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其他:

1.报考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2.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现役军人;
在读的非2016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或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被辞退或辞聘未满5年的公务员和参照管理单位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有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本次招考所涉及的学历等有关资格条件的时间计算,均以2016年7月31日为截止日期。

二、报名

(一)报名时间:2016年5月16日至5月20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二)报名地点:鹿寨县鹿寨镇创业路2号行政中心大楼3楼西面,鹿寨县人社局人事管理股;

(三)报名时须提交《招聘报名表》一式两份、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职称资格证等原件及复印件,验证后所有原件退回考生。

三、面试

(一)确定面试人选。由鹿寨县人社局组织召开鹿寨县事业单位免笔试招聘人才选择会,安排招聘单位与报名考生见面交谈,复核报名考生的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职称资格证等原件及复印件(16年未取得毕业证的应届毕业生,提供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等材料)。聘用单位(聘用单位主管部门)根据报名考生的信息,择优确定面试人选;

(二)面试的比例。按招聘岗位数与面试人数不低于1:3、不超过1:10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达不到1:3面试比例、又确实需要进人的,必须经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同意,并报县人社局核准后才能进入面试程序;

按照《面试资格确认书》上的时间、地点、要求参加面试。领取《面试资格确认书》的时间另行通知;
面试方式:教师职位面试采取试讲的方式进行;其他职位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法进行,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60分为合格。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得确定为考察人选。
四、体检

体检人选根据面试合格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按照实际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进行,费用由考生负责。体检中出现身体不合格者,招聘单位可提出申请,经主管部门同意,报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可按面试成绩由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

五、考察

(一)对体检合格的人选进行考察;

(二)考察内容主要考察考生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勤政廉政、遵纪守法等情况;

(三)考察工作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组成考察小组,在规定的时间内具体组织实施考察工作,并形成书面考察材料(一式两份),考察小组成员签名,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盖章认可。考察结束后,将拟聘人选的考察材料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汇总备案;

(四)招聘单位有考察不合格者,可以申请从面试合格人选中按成绩由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

六、公示和聘用

(一)根据面试、考察、体检结果,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经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和县人社局审核同意后,实行公示制度,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拟聘人员有异议的,招聘单位应当及时进行复查;

(二)经公示无异议的,由招聘单位填写《柳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经主管部门和县人社局审核,报市人社局审批后,办理聘用手续,聘用手续须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考生在接到聘用通知后15日内到单位报到上班,逾期不报到上班按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处理。

七、报名咨询

咨询电话:0772-6820319(鹿寨县人社局)

联系人:钟玲、徐旻川(鹿寨县人社局工作人员)

附:1.2016年鹿寨县事业单位第二次免笔试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资格条件表

2.招聘报名表

鹿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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