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象山县浙台(象山石浦)经贸合作区综合服务中心等2家事业单位公开选调事业人员公告

发表于:2024-04-29 作者:MOA人才网编辑
编辑最后更新 2024年04月29日,象山县浙台(象山石浦)经贸合作区综合服务中心等2家事业单位公开选调事业人员公告因工作需要,象山县浙台(象山石浦)经贸合作区综合服务中心等2家事业单位拟公开选调事业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选

象山县浙台(象山石浦)经贸合作区综合服务中心等2家事业单位公开选调事业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象山县浙台(象山石浦)经贸合作区综合服务中心等2家事业单位拟公开选调事业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单位、拟选调人数及选调条件

具体详见附件1。

二、报名办法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2016年5月6日上午8:30-11:00。

3、报名地点:象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管理科(天安路999号南部商务新城1号楼508室)。

4、报名要求:报名者在象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下载《象山县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2),征得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后,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资格证书等有关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及同一底版近期免冠1寸正面照2张。按规定的时间、地点要求报名,并接受资格审核。

5、注意事项

报名人员提供的个人信息须真实有效,凡信息不实的,取消报名资格。

三、选调程序和办法

1、考试。采用直接面试的办法。面试主要测试语言表达能力、组织协调能力、综合分析能力、解决实际问题能力、回答问题准确度、气质仪表等内容。面试成绩满分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

2、考察。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选调指标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

3、选调。根据考察情况确定拟选调对象,无合适人选的,作空缺处理。拟选调人员名单在象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公示3日,同时公布举报电话。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或反映的问题经查不影响选调的,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调动手续。选调对象按选调公告中明确的岗位进行聘用。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或被发现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取消选调资格。

四、其他事项

1、本次选调工作受县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投诉举报电话:65725951(县纪委第三纪检监察室)。

2、未尽事宜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65796632。

附件:

1、公开选调事业人员计划表

2、象山县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

象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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