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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直属机关第一、二、三幼儿园和广西实验幼儿园2015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发表于:2024-04-27 作者:MOA人才网编辑
编辑最后更新 2024年04月27日,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2005年第6号令)、《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92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试行办法》(桂政发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2005年第6号令)、《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92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试行办法》(桂政发〔2005〕45号)以及《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等文件精神,结合4所幼儿园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原则

(一)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思想素质与业务能力并重的原则。

二、招聘工作的组织领导

(一)成立广西壮族自治区直属机关第一、二、三幼儿园和广西实验幼儿园(以下称区直一、二、三幼和实幼)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由4所幼儿园园长及相关副园长组成,负责公开招聘的组织实施工作。

(二)主动接受上级主管部门对人员招聘工作的监督,保证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

(三)严守工作纪律,加强保密观念和责任意识。如发现工作人员违规违纪等现象,根据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和追究党纪政纪责任。

三、招聘的岗位、专业及人数

广西壮族自治区直属机关第一幼儿园:

拟增人员岗位类别

拟增人员岗位名称

人数

专业

学历

学位

职称

其它资格条件

专业

技术岗

教师

10

教育学类(学前教育、音乐教育、舞蹈教育、体育教育、英语教育、美术教育)

大专及以上学历

幼儿园一级教师及以上

1.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2.年龄在35岁以下(即1980年1月以后出生);3.有2年以上(含2年)幼儿园工作经验。

专业

技术岗

教师

20

教育学类(学前教育、音乐教育、舞蹈教育、体育教育、英语教育、美术教育)、计算机类或信息技术类专业

本科及以上学历

幼儿园二级教师及以上

1.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2.年龄在30岁以下(即1985年7月以后出生);3.有2年以上(含2年)幼儿园工作经验。

专业

技术岗

医务人员

1

临床医学儿科或预防医学专业

大专及以上学历

医师及以上

1.有执业医师证;2.年龄在35岁以下(即1980年7月以后出生);3.有3年以上(含3年)工作经验。

专业

技术岗

会计人员

1

会计专业

大专及以上学历

助理会计师及以上

1.有助理会计师证;2.年龄在40岁以下(即1975年7月以后出生);3.有3年以上(含3年)工作经验。

专业

技术岗

档案管理人员

1

档案管理类专业

大专及以上学历

助理馆员及以上

1.有档案管理资格证;2.年龄在30岁以下(即1985年7月以后出生);3.有2年以上(含2年)档案岗位工作经验。

管理岗位

行政管理人员

1

教育学、文学、管理学、艺术学、人力资源管理、文秘或行政管理类专业

大专及以上学历

1.年龄在35岁以下(即1980年7月以后出生);2.有2年以上(含2年)管理岗位工作经验。

广西壮族自治区直属机关第二幼儿园

拟增人员岗位类别

拟增人员岗位名称

人数

专业

学历

学位

职称

其它资格条件

专业

技术岗

教师

6

教育学类(学前教育、音乐教育、舞蹈教育、英语教育、美术教育、)

大专及以上学历

幼儿园二级教师及以上

1.有教师资格证;

2.年龄在35岁以下(即1980年1月以后出生);

3.有2年以上(含2年)幼儿园工作经验。

广西壮族自治区直属机关第三幼儿园

拟增人员岗位类别

拟增人员岗位名称

人数

专业

学历

学位

职称

其它资格条件

专业

技术岗

教师

10

教育学类[教育学、学前教育、音乐教育(含图音专业)、舞蹈教育、美术教育、体育教育、现代教育技术]及公共管理类(行政管理)

大专及以上学历

幼儿园二级教师及以上

1.有教师资格证;

2.年龄在35岁以下(即1980年1月以后出生)。

广西实验幼儿园:

拟增人员岗位类别

拟增人员岗位名称

人数

专业

学历

学位

职称

其它资格条件

专业

技术岗

教师

(生活教师)

1

教育学类(学前教育、舞蹈教育、美术教育、英语教育、音乐教育)

大专及以上学历

幼儿园二级教师及以上

1.有教师资格证;

2.年龄在35岁以下(即1980年1月以后出生)。

四、应聘人员的基本条件

(一)热爱幼儿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政治素质好,专业知识扎实,有开拓创新精神;

(二)具有所在幼儿岗位要求的专业知识、专业技能和较强的工作能力;

(三)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五官端正;

(四)具备4所幼儿园列出的学历、职称、资格条件等。

五、发布招聘信息

公开招考前,通过广西人事考试网和本单位网站公开发布招聘信息。发布时间从自治区人社厅批复之日第二天起,不少于7个工作日。

六、报名

(一)报名方法

应聘者按照招聘岗位具体要求到广西壮族自治区直属机关第X幼儿园或实验幼儿园指定地点现场报名并递交应聘材料,或将应聘材料以挂号信方式寄至幼儿园,不接受电话或电子邮件等其它形式报名。每名应聘者限报一个单位的一个岗位。报名人员须事先填写《广西壮族自治区直属机关第X幼儿园2015年度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doc》或《广西实验幼儿园2015年度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doc》(附件)。

应聘材料包括:报名登记表一份(贴好近照)及同底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1张;单位工作证明(原件1份)以及身份证、学历证、教师资格证、职称证复印件等各1份(需现场验原件);外地报名者只需邮寄所需材料的复印件,原件在领取准考证时查对。

(二)报名时间及联系方式

时间:2015年7月5日至7月6日(上午8:30一11:30;下午15:00一17:30),逾期不再受理(邮寄材料以邮戳时间为准)。

联系方式:

单位

联系人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区直一幼

吕怡青

0771-2807519

南宁市植物路48号

区直二幼

梁雪娜

0771-5666132

南宁市建政路30号

区直三幼

李 鸿

0771-5848159

南宁市园湖南路3号

广西实幼

温 乐

0771-5827112

南宁市会展路2号

七、资格审查

(一)审查报名人员的学历、学位、资格、职称以及工作经历等是否符合岗位基本要求。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员按自治区物价局、财政厅桂价费〔2010〕269号文件的规定标准收费,考试费每科每人50元,考试2科共计每人100元,不收取报名费。

(二)在单位网站公布通过资格审查的名单,以及考试时间、地点和注意事项,并电话通知当事人在规定时间内领取准考证。如资格审查未通过,在报名后一周内通知到当事人。应聘人员应对所提交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所有责任由应聘者自负。

(三)资格审查由4所幼儿园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自治区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人教处、机关党委全程监督。

八、考试及考核

(一)考试

拟聘岗位与通过资格审查人数的比例不能少于1:3,达不到1:3开考比例,又确实需要进人的,必须经主管部门同意,并报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准后方能开考。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2种方式进行,须持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

1、笔试

笔试为闭卷考试,针对招聘岗位的特点,主要测试应聘者的公共知识、专业知识以及文字表达能力等。

考试时间:2015年7月20日上午8:30-11:00。

考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笔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提供考生个人查询笔试成绩和岗位排名,并在广西人事考试网、本单位网站和工作区域内公布进入面试人员姓名、成绩和岗位排名。

笔试按百分制计算,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确定的人选名单在公布当日通知。

2、面试

主要测试面试者的业务素质及潜在能力,包括应聘者的基本技能、专业技能、综合分析、言语表达、计划组织、人际关系、应变能力、领悟能力以及自我认知程度等。

面试考官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人社部门以及外单位专家组成,其中外单位专家不少于考官总数的三分之一。

面试时间:2015年 7月25日。

面试按百分制计算。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即时宣布,并于24小时内在广西人事考试网、本单位网站和工作区域内公布全部考生的面试成绩及排名。

3考试成绩计算

以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之和作为考试成绩。其中笔试成绩占考试成绩的40%,面试成绩占考试成绩的60%,各项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该考试成绩不计入下阶段考核成绩分数内,仅作为进入考核阶段的依据。

(二)考核

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人数1:1.5的比例确定进入考核对象。考核工作由自治区直第一、二、三幼儿园和广西实幼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实施。考核内容主要包括两部分,第一部分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第二部分考核应聘者岗位匹配度方面的情况,以上两部分内容成绩之和作为考核成绩。

(三)最后总成绩计算

以考核成绩作为考生最后总成绩。

九、体检

根据最后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1:1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参照《广西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由幼儿园自行安排,统一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如体检不合格则按最后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替补人员。体检费用个人自理。

十、确定拟聘人员

由幼儿园领导班子集体研究,从体检合格人员中按照最后总成绩择优确定拟聘人员,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学历学位、专业、拟聘岗位等。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报主管部门审核,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准,机构编制部门办理编制使用审批手续后,再办理聘用、工资等相关手续。

十一、办理聘用手续

单位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并实行试用期制度。聘用后的管理按照国家级自治区相关规定执行。

十二、纪律监督

此次招考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实行公开招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接受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

招考咨询电话:

0771-2807519(广西壮族自治区直属机关第一幼儿园)

0771-5666132(广西壮族自治区直属机关第二幼儿园)

0771-5848159(广西壮族自治区直属机关第三幼儿园)

0771-5827112或5827390(广西实验幼儿园)

监督电话:0771-2803046(自治区人民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人教处)

广西壮族自治区直属机关 广西壮族自治区直属机关

第一幼儿园 第二幼儿园

广西壮族自治区直属机关 广西实验幼儿园

第三幼儿园

2015年6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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