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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技术装备中心2011年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实施方案

发表于:2024-04-30 作者:MOA人才网编辑
编辑最后更新 2024年04月30日,为加强我中心干部队伍建设,更好地为全区中小学教育技术装备、勤工俭学服务,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桂人发〔2006〕22号)、《自治区编办自治区人事厅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
为加强我中心干部队伍建设,更好地为全区中小学教育技术装备、勤工俭学服务,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桂人发〔2006〕22号)、《自治区编办自治区人事厅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区桂编办〔2007〕1号)精神,特发布我中心2011年度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实施公告。 一、单位简介 我中心是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直属事业单位。主要职责是:协助自治区教育厅主管业务处室制定全区中小学教育技术装备建设的发展规划和实施方案,并负责组织实施;组织制定全区中小学实验室、图书馆(室)建设和配备标准,并负责指导、检查和评估等工作;承担全区中小学实验教师、实验管理人员、图书管理人员的业务培训任务;指导全区中小学实验教学活动、学生课外科技、读书等实践活动,总结和推广实验教学和实践活动经验,开展实验教学研究和自制教具、玩具评选工作;负责全区中小学教学仪器设备行业归口管理、教学仪器设备设施质量监督检查、技术指导、咨询服务以及指导新产品的开发、研制,组织新产品鉴定工作;协助做好教学仪器设备、课桌椅、图书等物资的政府招标采购工作;协助做好全区中小学劳动实践基地建设工作和做好全区中小学内部市场的规范管理工作;协助做好勤工俭学、校办产业的规划、协调、指导和服务工作;负责全区中小学教育技术装备情况和勤工俭学情况的综合统计及分析工作;承担自治区教育厅安排的其他工作。 二、应聘基本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思想品行端正; 4.热爱教育事业; 5.身体健康,五官端正; (二)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受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3.曾被开除公职或学籍的; 4.因违法违纪正被调查处理的; 5.其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 三、招聘人数及具体条件 (一)2011年应届文科硕士研究生1名、理工科硕士研究生3名。要求具备较强的团队协作能力和学习能力,有较强的组织和管理能力,能熟练使用计算机。 (二)有文艺、体育特长的毕业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四、招聘程序 招聘程序包括发布公告、资格审查、考试、考核、体检、公示、录用审批等7个环节工作。 (一)发布招聘信息。 按有关规定,在广西人事考试网(www.gxpta.com.cn)上公开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资格审查。 1. 报名时间及方式。 (1)报名时间:2011年7月30日前 电子邮箱:gx2823300@163.com 联系电话: 0771-2823300 联系人:陈军、李哲 (2)报名方式:报考者应根据所学专业、按照招聘岗位具体要求对口报名,每名报考者限报一个岗位,报名采用网上或现场投递应聘材料等方式。报名人员须填写《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技术装备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通过电子邮件进行报名,邮件名称为"报考单位+姓名",请考生于次日上午进行电话确认。 2. 资格审查。 (1)资格初审。 对考生的报名资格进行初审,并于1周内电话告知。 (2)资格复审。 2011年8月1日-8月2日进行资格审查和试前确认。地点:南宁市民乐路5号 广西教育技术装备中心办公室(4楼)。 考生本人须携带以下材料:报名表(一式两份)、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资格条件所要求的证书、获奖证明;近期同底1寸免冠彩色照片4张;以上材料要求提供证件的原件,同时提供其复印件一份;报名者须对所填报信息资料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如有不实,将取消其报名资格。 (三)考试。 采取笔试、面试方式进行。具体考试科目与方式根据有关规定和专业、岗位特点确定。于8月中旬对拟招聘专业人员进行笔试。若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报经自治区政府人事行政部门审核同意,方能开考。 1. 笔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职业道德、职业规范以及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技能的掌握和运用能力。招聘岗位与报名人数的开考比例不低于1︰3,经中心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考核,由高分到低分录取。笔试成绩在单位工作区域内和广西人事考试网(www.gxpta.com.cn)上公布。 2. 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的业务素质及潜在能力,包括应聘者的综合分析、言语表达、计划组织、人际关系、应变能力以及自我认知程度等。应聘人员按照不低于1︰3的比例进行面试,由高分到低分录取。面试当场公布成绩,并在单位工作区域内和广西人事考试网(www.gxpta.com.cn)上公布。面试考官由自治区教育厅人事处、纪检组有关人员、中心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成员 构成,外单位专家不得少于三分之一。 (四)考核、体检。 1. 综合考核阶段。面试结束后,根据考生人数按照1:1.2的比例,要按笔试和面试的综合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核的考生。由中心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对应聘者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学识水平等综合情况进行全面考核,并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立即取消应聘资格。 2. 体检时间。于2011年8月中旬由我中心组织拟招聘人员到县级以上具有相当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的体检标准执行,如在体检中出现身体不合格者,则按原参加应聘人员的综合成绩从高到低进行递补。 (五)公示、聘用。 对拟聘人员进行七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无异议的,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上报有关部门审批,依据年度招聘计划核准后,办理入编、聘用手续。 五、薪酬待遇 执行自治区事业单位工资及福利标准。 六、招聘工作的组织领导 本次招聘工作,由我中心统一组织实施。为增强招聘工作的公开性和透明度,我中心成立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对招聘工作实行统一领导、监督检查。组长由中心主任担任,成员由中心班子成员、办公室主任等人员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我中心办公室,联系人:陈军、李哲,联系电话:0771-2823300。 附件: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技术装备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技术装备中心 二〇一一年七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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