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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玉林市玉东新区房屋产权登记交易服务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发表于:2024-04-27 作者:MOA人才网编辑
编辑最后更新 2024年04月27日,为了进一步增强玉东新区房屋产权登记交易服务质量,提高单位的工作效率,玉林市玉东新区房屋产权登记交易服务中心(以下简称"房产中心")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人。招聘简章如下: 一、单位简介 房产中
为了进一步增强玉东新区房屋产权登记交易服务质量,提高单位的工作效率,玉林市玉东新区房屋产权登记交易服务中心(以下简称"房产中心")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人。招聘简章如下: 一、单位简介 房产中心是专门为玉东新区辖区内房屋产权登记交易提供相关服务的国有企业,经营范围:为房屋登记提供房地产交易场所、房地产市场信息咨询、代办房地产交易手续以及与住房交易有关服务。2012年10月11日经工商管理门核准同意增加房地产开发销售,提供银行贷款代办服务经营。 二、招聘岗位和人数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玉东新区房屋产权登记交易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共2人。 三、招聘人员基本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爱岗敬业,具有吃苦耐劳、拼搏奉献精神;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没有违法违纪行为; (三)年龄在35周岁以下(即在1977年10月31日以后出生); (四)具备全日制普通高校房地产管理相关专业本科以上学历,从事相关专业工作5年以上。 四、具体步骤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1.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2.报名时间:2012年11月1日至11月10日 3.报名地点:房产中心办公室。地址:玉林市体育中心东看台1楼,电话:0775-2331055,传真:0775-2305271。 4.报名时填写《招聘玉东新区房屋产权登记交易服务中心工作人员报名表》,报名时须带上身份证、学历证等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各一份,报名后留证件复印件)及近期免冠两寸标准彩照两张。《报名表》填写信息必须真实无误,凡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应聘资格。报考者可委托他人代为报名,委托他人报名责任由委托人承担。 (二)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房产中心工作人员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由玉东新区房产登记交易服务中心公开招聘人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考试成绩在房产中心公示。 1.笔试 参照地方招聘公务员考试中的《申论》制定题目,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以上为合格。 (1)考试时间:2012年11月12日(星期一)上午9:00至11:30 (2)考试地点:玉林市玉东新区规划建设局会议室。地址:玉林市体育中心西看台6号门4楼 2.面试 (1)根据笔试成绩合格的,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考职位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达不到1:3的按实有人数确定面试对象。 (2)对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根据其专业知识、综合分析、语言表达、应变、组织协调和举止仪表等内容进行面试。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以上为合格。面试对象与招考计划数为1:1的,面试成绩70分以上为合格。 (3)面试时间、地点及相关事宜另行通知。 (三)考核和体检 1. 考核。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都合格的,按笔试、面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岗位拟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考核对象。如遇总成绩相同时,以面试成绩高者确定考核对象。被考核人员须提交近三年来的工作总结,并由房产中心有关部门组成考核小组,就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知识与能力、工作表现与实绩、遵纪守法等方面对被考核人进行考核。经考核合格的定为体检人选进行体检。 2. 体检。考核合格的考生为体检对象。体检参照国家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要求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考核或体检不合格及放弃聘用资格所空缺的职位,按总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五、公示和聘用 对拟聘人员按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经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对聘用人员实行3个月的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办理正式聘用手续。在职考生必须在公示前提交单位同意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否则不予聘用。 玉林市玉东新区房屋产权登记交易服务中心 2012年1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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