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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省贺州市昭平县面向市直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广推优选”

发表于:2024-04-28 作者:MOA人才网编辑
编辑最后更新 2024年04月28日,贺州市昭平县面向市直党政机关、企事业 单位"广推优选"乡镇副科级领导干部简章 为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加大竞争性选拔干部工作力度,选拔更多优秀人才,促进昭平经济社会的又好又快发展。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
贺州市昭平县面向市直党政机关、企事业 单位"广推优选"乡镇副科级领导干部简章 为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加大竞争性选拔干部工作力度,选拔更多优秀人才,促进昭平经济社会的又好又快发展。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等有关规定,经县委研究,决定采用"广推优选"办法面向市直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公开选拔乡镇副科级领导职务干部共5名。 一、选拔职位 乡镇副职或党委委员等副科级领导职位共5名,具体职位根据换届班子配备的需要确定。 二、推选范围 市直机关行政、事业单位(含差额拨款、自收自支、参公事业单位)的在职在编干部(不含工勤人员);市直国有企业从事公务人员或专业技术人员(不含工勤人员)。 三、资格条件 除了要符合《公务员法》和《干部任用条例》规定的基本条件外,还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年龄不超过35周岁(即1976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参加工作时间满3年,(或者具有国民教育本科以上学历,参加工作时间满2年)。 2.担任市直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市直属事业单位正、副科长或相当职务层级人员;或担任市国有企业中层正、副职领导职务时间累计满两年;或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称满两年。 市直机关单位公务员只需具备第1条规定条件;硕士研究生参加工作满1年,35周岁以下者即可直接参加广推优选,不受上述1、2条限制。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参加竞职: 1.受司法机关立案侦察或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的; 2.受党纪、政纪处分影响期未满的; 3.近3年年度考核有不称职(不合格)情况的,以及其他在规定期限内不能提拔任用的; 4、有关法律规定不得任职的其他情形。 四、工作步骤 (一)发布公告:2011年3月1日(公告时间3天) 在贺州党建网、昭平在线、昭平党建网和昭平电视台等新闻媒体发布公告,公布公开选拔职位、任职条件、推荐范围和有关要求。 (二)面上初始推荐:2011年3月8日 面上初始推荐分组织推荐、处级及以上领导干部个人推荐、群众举荐、本人自荐四种形式。在推荐前应征得被推荐者本人同意。 1.党组织推荐 市直机关行政、事业单位及国有企业党组织可向中共昭平县委员会推荐人选,每个单位党组织推荐人选不能超过2名。推荐时必须按《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有关规定,坚持以会议的形式充分酝酿、民主推荐,不得以个人或少数人意见代替集体决策,不允许个人假借组织名义推荐干部。确定推荐对象后,写好推荐意见(重点写出干部的德才表现、主要实绩和个性特征等),并填写《干部推荐表》(表1)。 2.处级及以上领导干部个人推荐 处级及以上领导干部个人可向中共昭平县委员会推荐人选,每名领导干部推荐人选分别不能超过3名。写好推荐材料,填写《干部推荐表》(表2)并署名,不署名的推荐提名无效。 3.群众举荐 群众向中共昭平县委员会举荐人选,可采用以下方式:60人以下的单位需本单位干部职工数的50%以上、60人以上的单位需30名以上干部职工联名举荐;乡镇及以上党代表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10人以上联名举荐。联名举荐必须填写《干部推荐表》(表3)并署名,不署名的举荐提名无效。 4、本人自荐 符合选拔职位要求的干部个人填写《干部推荐表》(表4)向所在单位党组织自荐,由单位党组织审核盖章后报昭平县公推办。 推荐者须向昭平县公推办报送以下材料一式两份:①推选人选干部名册(含电子版);②干部推荐表(含电子版)、推荐材料;③干部基本情况表(含电子版);④现实表现材料;⑤证明任职情况的有关任职文件;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证(原件和复印件);近三年年度考核情况证明材料;近期同底免冠蓝底小二寸照片三张(含电子版)。以上材料均用16K纸张打(复)印,复印件需加盖单位验证章。 以上推荐表格可在昭平党建网:http://www.下载。zpdj.cn (三)资格审查、竞职承诺:2011年3月11日前 按以上四种方式所推荐的人选,如一年内已经经过民主推荐,且得到50%以上干部职工推荐的,直接列为初步人选;如一年内没有经过民主推荐的,或经过民主推荐,但得推荐票不到50%的,由所在单位进行民主推荐,推荐结果报昭平县公推办。参加民主推荐会人员为:本机关(部门)领导班子成员,内设机构领导成员,直属单位主要领导,干部职工代表和其他需要参加的人员;30人以下的单位全体干部职工参加。参加民主推荐会人员要占应参加人员的80%以上。被推荐人选民主推荐得不到本单位全体干部职工50%以上推荐的,不列为初步人选。 昭平县公推办负责对初始推荐人选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者,方能参加昭平县领导干部大会民主推荐。审查合格人选的基本信息、现实表现等材料在昭平党建网公示,并提前发给参加领导干部大会的人员。 确定的初步人选必须认真学习《关于干部选任工作中拉票行为的认定标准及处理办法(试行)》(贺办发〔2010〕60号),并与昭平县公推办签订竞职承诺书,承诺内容为:承诺公平公正地参与公开竞职,遵守竞职纪律,不弄虚作假、不拉关系、不走后门、不托人情、不搞宴请、不送礼品、不写条子、不打电话、不发短信、不搞非组织活动、不影响和干扰干部选拔工作的正常进行,不以任何形式请求他人在推荐过程中给予自己关照。同时,明确与本人关系密切的亲属、同学、同乡、同事、战友等出面帮助本人实施拉票行为的,按本人拉票进行处理等。 选拔职位与符合任职资格条件的初步人选的比例原则上不得低于1:3。达不到比例的,则按1:3的比例重新确定推选名额数。 (四)领导干部大会第一轮集中民主推荐:2011年3月中旬 召开昭平县领导干部大会,对资格审查合格者进行第一轮集中民主推荐。此轮推荐竞职人员不用进行竞职演讲,由参加会议的人员直接进行推荐,按1:2的比例推荐入围人选。入围人选按得票从高到低确定,如有与入围人选最后一名得票相同者,则同时列为入围人选;如入围人选中有自愿放弃竞职等原因而出缺的,出缺人选根据领导干部大会推荐得票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如人选得票达不到25%的,也可以空缺)。 (五)县委全体委员(扩大)会推荐:2011年3月中旬 召开昭平县委全体委员(扩大)会议,入围人选进行3分钟以内的竞职演讲(其中1分钟为自荐演讲,2分钟为抽题答问,试题由第一个演讲人选从多套试题中随机抽取确定,所有人选共用同一套题)。演讲顺序由抽签决定。演讲时其他提交县委全体委员(扩大)会入围人选实行严格的封闭式回避。由参加会议的人员根据竞职人员演讲情况、工作实绩等进行打分。打分参照以下因素进行:(1)、业绩、学历、资历;(2)答题表现情况;(3)仪表仪容、精神面貌;(4)其他。打分实行100分制,取平均分(保留两位小数点)为最终得分。1:1.5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人选。如有与考察人选最后一名得分相同者,则同时列为考察人选;如考察人选中有自愿放弃竞职等原因而出缺的,出缺人选根据得分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 (六)差额考察:2011年3月中旬 确定考察对象后,由中共昭平县委员会派出考察组,按《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要求,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察。 (七)县委常委会差额投票表决: 2011年3月下旬 考察后,根据考察情况,按姓氏笔画顺序差额提交昭平县委常委会讨论、酝酿。以无记名投票方式确定拟任人选。 (八)县委全委会投票表决:2011年3月下旬 昭平县委常委会确定拟任人选后,召开昭平县委全体委员会议对拟任人选进行无记名投票表决,确定正式任用或提名人选。 (九)办理任职手续:2011年3月下旬 属破格提拔、调任人员须向市委组织部请示,批复同意后方可办理任职相关手续。对拟任职人员,按有关规定进行任职前公示。公示后,未发现影响任用问题的,办理任职手续。 五、其他 本工作方案由县公推办负责解释,未尽事宜请向县公推办咨询。 昭平县公推办联系地址:昭平县委旧办公楼4楼(昭平县委组织部干部股) 邮政编码:546800 联系电话:0774-6697608、6682361 传 真:0774-6695600 电子邮箱:zzbgbg2008@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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