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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对外科技交流中心2013年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简章

发表于:2024-04-28 作者:MOA人才网编辑
编辑最后更新 2024年04月28日,广西对外科技交流中心成立于1990年,是直属于广西科技厅的自收自支事业单位。为进一步充实人才队伍,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事
广西对外科技交流中心成立于1990年,是直属于广西科技厅的自收自支事业单位。为进一步充实人才队伍,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面试规则(试行)》(桂人社发[2012]79号)及《关于进一步规范区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桂人社办发[2013]135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单位实际情况,经自治区有关部门同意,现向区内外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2名。具体事项如下:

一、招聘人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三)具备岗位所需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

(四)身体健康,能适应岗位要求。

(五)学历按招聘岗位要求。其中硕士或博士须为普通高等院校国家计划内统招的全日制研究生,并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本科学历须为普通高等院校国家计划内统招的全日制本科。

(六)报考人员除具备以上基本条件外,还应符合《广西对外科技交流中心公开招聘编制计划内人员信息表》(详见附件1)所规定招聘岗位的资格条件。

二、报名及收费

(一)报名方式

1.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

2.报名必须提交的材料:

(1)本人签字的《广西对外科技交流中心应聘人员情况表》(可在网上自行下载),两张一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

(2)个人准备的简历以及其他个人材料(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身份证、学术研究成果、获奖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原件交验后退还给本人。

3.报名时间、地点

时间:2013年11月14日-15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逾期不再受理。

地点:南宁市新竹路20号2号楼304房。

(二)收费标准

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局财政厅文件规定(桂价费[2010]269号),收取报名费每人10元;考试费50元。

三、资格审查及准考证领取。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者所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所有应聘材料恕不退还。应聘人员提供的材料及填报的信息如有不实情况,一经发现,随时取消其应聘资格。

我单位在网上公布资格审查合格的名单后,由应聘者本人凭身份证于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确认考试资格并领取准考证。

四、考试与考核

(一)考试

1.同一岗位符合报名条件的报名人数低于招聘岗位人数3倍的,须报经自治区人社厅核准后才能开考。

2.因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且已经核准开考的岗位除外,个别岗位因参考人数少,达不到规定比例的,但又确需当年补缺的岗位,经自治区科技厅审核和自治区人社厅核准后才能开考。

3.符合岗位要求,具有硕士学位人员或专业技术岗位十级(中级职称)以上人员,经自治区科技厅审核并报自治区政府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门核准,可以直接进入面试程序。

4.进入面试程序的人员名单将同时在广西人事考试网(www.gxpta.com.cn)、广西科技信息网(www.gxsti.net)、科技365网(www.kj365.net.cn)及单位公告栏张榜公布。

5.面试(分值100分)

(1)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考评组考官由招聘单位、外单位专家和自治区科技厅、自治区人社厅的相关人员组成,外单位专家不少于考官总人数的1/3,每位考生的面试时间为15分钟。主要考察应聘者的业务素质及潜在能力,包括综合素质、能力特征、语言表达、应变能力及应聘动机等;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成绩未达70分者,不得确定为考核人选。

(2)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的顺序在考前通过抽签确定。

(二)考核

面试程序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以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考核人选。考核工作由招聘单位组织实施,主要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适岗性评价等情况,同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五、体检

经考核合格者,由我单位统一组织到自治区级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的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自理。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体检中出现身体不合格者时,在同职位考试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如递补人员考核仍无合适人选则该职位空缺。

六、公示

根据岗位要求以及考试、考核、体检结果,单位领导班子集体讨论拟聘人选并在网上公示拟聘人员姓名、性别、专业、学历学位以及拟聘岗位等,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七、审批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经招聘单位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同意,依次报自治区科技厅审核,自治区人社厅核准,自治区编制部门办理编制使用审批手续后,再办理聘用、工资等相关手续。

八、其他事宜

(一)有关应聘的所有后续通知和变动均在广西人事考试网和广西科技信息网上通知,请应聘者自行关注,过期自误。

(二)招聘工作咨询电话:0771-2093809(办公室)

(三)招聘工作监督电话:0771-2618395(科技厅纪检监察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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