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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社局启动2016年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晋等升级考核工作

发表于:2024-04-29 作者:MOA人才网编辑
编辑最后更新 2024年04月29日,按照省人社厅的统一安排部署,我市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技术等级(职务)考核工作已于近日正式拉开帷幕。市人社局将集中利用一个多月时间开展资格申报和审核。对符合报考技师、高级工、中级工和初级工条件的机关
按照省人社厅的统一安排部署,我市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技术等级(职务)考核工作已于近日正式拉开帷幕。市人社局将集中利用一个多月时间开展资格申报和审核。对符合报考技师、高级工、中级工和初级工条件的机关事业单位技术工人,将采取自学和集中培训的方式,按照申报工种和等级编班开展不少于80学时的考前培训。培训结束时,由市人社局统一组织专业技术理论和实际操作技能两项考核,并按照两项考核各占50%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分工种、分等级确定合格人员,其中初级工、中级工按参加考核人数的80%确定合格人员,高级工按参加考核人数的70%确定合格人员,技师按参加考核人数的40%确定合格人员。 同时,全省除执行现行工考政策外,省上还对相关政策进行了小幅调整,即:企业整体划转、调入和军队退伍安置到机关事业单位的工勤人员,工作年限满20年可以申报中级工考核;工作年限满20年,取得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获得"甘肃省技术能手"、"甘肃省技术标兵"、"甘肃省优秀选手"或市(州)级及以上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称号,取得高级工技术等级岗位资格证书满1年以上的工勤人员可以申报技师考核;对取消工种工勤人员,按现从事岗位或相近工种申报考核;对全省纳入岗位设置管理的事业单位,取得《甘肃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证书》后,因岗位限制未聘用人员,退休时按照本人取得的最高技术等级核定退休费,兑现相应退休待遇;对受党纪政纪处分、处分未解除的工勤技能人员和2016年3月31日前已到达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不再列入本次考核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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