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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贺州旺高工业区管委会遴选参公人员8人简章

发表于:2024-04-28 作者:MOA人才网编辑
编辑最后更新 2024年04月28日,贺州旺高工业区(广西碳酸钙千亿元产业示范基地)管理委员会 公开遴选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 根据工作需要,贺州旺高工业区(广西碳酸钙千亿元产业示范基地)〔以下简称"旺高工业区(示范基地)"
贺州旺高工业区(广西碳酸钙千亿元产业示范基地)管理委员会 公开遴选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 根据工作需要,贺州旺高工业区(广西碳酸钙千亿元产业示范基地)〔以下简称"旺高工业区(示范基地)"〕管理委员会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公开遴选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一、公开遴选范围 贺州市各级行政机关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已进行公务员(参公)登记的人员。 二、公开遴选名额 拟公开遴选干部8名,其中: (一)办公室写作人员1名(汉语言文学、文秘等专业,具有较强的写作和文字综合能力); (二)党建、宣传兼纪检监察干部1名(熟悉党务工作,具有一定的党建工作经验); (三)规划建设人员2名(土木工程、水电工程等专业); (四)环保专业人员1名(环境工程、环境科学等专业); (五)经济管理专业人员1名。 (六)土地管理专业人员1名(地理信息、土地管理等专业); (七)统计工作人员1名(财会、统计专业,须持有统计从业资格证)。 通过公开遴选正式调入的人员,保留行政级别。 三、公开遴选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 思想政治素质好,工作表现突出,廉洁自律,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身体健康; 2. 大学本科(含)以上学历; 3. 年龄40周岁(含)以下; 4. 行政机关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已进行公务员(参公)登记的人员,且符合干部调动规定的相关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能参加遴选 1. 接受立案审查尚未结案的; 2. 受行政处分尚未解除的; 3. 受党纪处分未满规定年限的; 4.乡镇机关公务员服务期未满五年,新录用的市直或县(区)直机关公务员(参公)未满两年的。 四、实施步骤 (一)个人报名(2015年12月15日前完成) 自简章发布后,个人可以在规定的时间内(2015年12月15日前)向旺高工业区(示范基地)管委会办公室提交相关材料进行报名。报名人员可采用现场报名、邮寄或扫描件邮件发送等方式报名。 报名要求提交一份1000字左右的自荐书(如有获奖证书和刊发的文章请复印、扫描附在自荐书后面)、《贺州旺高工业区(广西碳酸钙千亿元产业示范基地)管理委员会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遴选报名表》、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和专业技术证书复印件各一份。 (二)资格审查(2015年12月16日-12月21日) 由旺高工业区(示范基地)管委会办公室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确定符合资格条件人员名单。 (三)适岗比选(2015年12月25前) 由旺高工业区(示范基地)管委会办公室对资格审查合格人选进行适岗评价和比较遴选,按1:3的比例产生面试人选,达不到比例按实有人数进行面试。 (四)结构化面试(2016年1月10日前)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测试应试者在专业素质、业务能力、个性特征等方面与遴选职位的匹配程度。每名考生面试时间为15分钟,按满分100分进行评分。根据面试得分高低,按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 (五)考察、体检、公示(2016年1月底前) 1.考察。旺高工业区(示范基地)党工委会派出考察组,采取民主测评、个别谈话、查档、书面征求所在单位对考察对象党风廉政情况等方式,到考察对象所在单位进行深入考察。考察结束后报党工委会议讨论研究,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公示人选。 2.体检。由旺高工业区(示范基地)党工委会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体检项目参照录用公务员标准进行,体检应当在市级综合性医疗机构进行。体检完毕,按规定对拟调入人员在管委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天。 (六)申请入编。公示结束后,按相关规定程序,报送申请入编材料,经市编委会议通过后,办理入编等相关手续。 五、其他事项 报名地点:贺州旺高工业区(广西碳酸钙千亿元产业示范基地)管委会,位于贺州市平桂管理区望高镇。联系电话:0774-8812058,邮编:542829 。 本简章由旺高工业区(示范基地)管委会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贺州旺高工业区(广西碳酸钙千亿元产业示范基地管理委员会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遴选报名表 广西贺州旺高工业区(广西碳酸钙千亿元产业示范基地)管委会 2015年1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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