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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防城港市港口区环境监察大队招聘环境监察工作人员3名

发表于:2024-05-02 作者:MOA人才网编辑
编辑最后更新 2024年05月02日,一、单位简介防城港市港口区环境监察大队隶属于防城港市港口区环境保护局,为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单位主要职责是:依法对辖区单位和个人执行环保法规的情况进行现场监督检查,并按规定进行处理;负责排污费的征收
一、单位简介

防城港市港口区环境监察大队隶属于防城港市港口区环境保护局,为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单位主要职责是:依法对辖区单位和个人执行环保法规的情况进行现场监督检查,并按规定进行处理;负责排污费的征收工作;负责对海洋和生态破坏事件的调查处理工作;参与突发环境事件、污染事故、纠纷的调查处理。

二、招聘岗位

招聘环境监察工作人员3名。

三、招聘范围

符合报名条件的各类院校毕业生和社会在职人员。

四、招聘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2、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能吃苦耐劳、责任心强;

3、身体健康,无重大疾病或传染病史;

4、年龄为30岁以下,男性;

5、具有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考虑;

6、环境监测、环境工程、环境监理、化学分析、法律、核物理、核技术应用、辐射防护、放射化学分析等相关专业毕业,大学专科(含)及以上学历。

五、招聘程序

1、面向社会发布招聘公告,组织报名;

2、应聘人员向本单位报名并同时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毕业生提供: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或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岗位条件要求的相关材料。
社会在职人员提供: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学位证、职称证、证明岗位要求资历的相关材料。
所提供的全部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取消聘用资格。联系电话如有变更应及时告知工作人员。

3、本单位组织人员对应聘人员资格审查,审查通过后通知适合招聘条件人员统一参加面试;

4、有关待遇面谈;

5、根据面试结果确定拟聘人员,并按规定履行相关审批、聘用手续。

六、报名时间

即日起至2013年12月20日 ,联系人:陈国,联系电话:0770-2871662

电子邮箱:fggkqhbj@163.com

防城港市港口区环境监察大队

二〇一三年十二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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